| 一般钢铁制品出口退税率由13%变为0,少数下调到5%。武钢出口占湖北省钢材出口的70%,2006年出口热卷材98万吨,中板材16万吨。热卷材和中板材出口退税均由11%降为0,还要征收5%出口关税。以热轧卷市场价550美元/吨计算,出口成本将增加88美元/吨,如下半年出口热轧卷40万吨,成本增加2.5亿人民币左右。
部分企业被迫丢掉大批市场,信誉受损。企业普遍反映,在已签合同中,1/3的合同由我方承担损失来继续履约,1/3的合同由双方协商适当提价后继续执行,另1/3的合同我方企业将违约不执行。湖北福星科技公司反映,美国、菲律宾客户已接受合同涨价,但新的采购将转向印度、韩国等其他市场。目前中东是最具潜力的钢材市场,本来我国产品很有竞争力,这次政策调整后我国企业的价格竞争力将不复存在,乌克兰、土耳其钢材企业开始大抢我在中东市场份额。一些中、小外贸公司将不得不停止业务。
政策调整未充分考虑产品的品种和档次,部分高新技术产品与普通产品同样受到限制。此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涉及品种较多,部分产品海关税则号划分不细,将部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与普通产品划为同一类,导致本应享受较高退税率的出口产品并没有享受支持政策。如武钢生产的X65级别以上管线钢,已经成为全球管线钢市场高级别产品为数不多的供货商之一,是韩国浦项、日本新日铁强有力竞争对手;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子午轮胎钢帘线、PC钢绞线等是国家大力扶持的出口品种,产品已进入《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但此次均与普钢同样减税、加征出口关税。武汉鼎龙化学公司许多产品也列入了《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目录》,但在出口退税率上与非高新技术产品没有区别。这极大地影响了国内企业参与国际高端市场竞争的能力。 同时,新政策措施过于突然,没有过渡期,企业应对措手不及。此批降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限制调控措施连续出台,发布和实施日期间隔太短。财税[2006]139号9月14 日发布,9月15 日实施;三部委公告2006年第82号11月1日发布,11月22日实施;财税[2007]64号4月9日发布,4月15日执行;税则委调税通知5月22日发布,6月1日执行;财税[2007]90号6月19日发布,7月1日执行。企业虽然对部分政策调整有心理准备,但没有过渡期,原来的合同还未执行完毕,也来不及协商新的价格和执行条件,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更不可能采取措施去规避风险。比如,钢材出口从签单到交货一般有3至6个月的履约期,在6月1日钢材出口降税前,新冶钢在手合同有4.2万吨;武汉元兴物贸在手合同3万吨;在7月1日降税前,湖北随州的力丰、联力、华容、宝成、随都等公司待执行合同合计1500万美元,承担损失近70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