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
近期LME市场镍价格的波动剧烈地影响了不锈钢电子交易的行情;为避免过度投机造成的风险,保证电子交易平台的健康发展,中心发布了《关于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量限制的通知》(无锡不锈钢字[2007] 20号公告)。
该通知规定了交易商每个交易席位可持有的电子交易合同订货限额的计算方法。根据目前各电子交易合同的市场订货总量情况,每个交易席位在各交易合同上的最大订货量分别为:
|
电子交易合同
|
市场单边订货总量
|
每交易席位合同订货量限额
|
|
CR0706
|
525
|
300
|
|
CR0707
|
999
|
300
|
|
CR0708
|
5843
|
5843 * 20% = 1168
|
|
CR0709
|
2506
|
2506 * 20% = 501
|
|
CR0710
|
46
|
300
|
|
HR0711
|
24
|
300
|
请各交易商在两个交易日内(6月14日至15日)将超出限额的订货部分自行转让。如果交易商未能按时自行转让超出部分的订货,中心将按照交易规则执行强制转让。
由于市场订货总量会不断变化,交易商应按照每天中心公布的电子交易合同市场订货总量(单边)来计算和控制交易席位的订货量。
特此通知。
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