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指定仓库:
应广大交易商要求,结合不锈钢贸易的实际情况,根据《无锡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决定于7月2日推出以下电子交易商品并上市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品名:热轧不锈钢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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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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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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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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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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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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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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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于2007年6月29日HR0711合同电子交易平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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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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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标准及质量等级:符合中心认定生产厂家现行标准的一级品指标
(二) 产品规格:
标准品:厚度6.0mm;宽度1500mm
替代品:厚度3.0mm,4.0mm,5.0mm,8.0mm,10.0mm,12.00mm,14.00mm;宽度1500mm;替代品厚度升贴水为零。
(三) 牌号:304(0Cr18Ni9)
(四) 表面状态:NO.1
(五) 厚度公差:符合中心认定生产厂家现行负公差标准
(六) 边部状态:切边(毛边贴水300元/吨)
(七) 卷重:单卷卷重应大于10吨并小于30吨
(八) 出厂日期:2007年6月1日以后出厂
(九) 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签重量)
(十) 交易单位:1吨,每次订货或者销售的数量必须是1吨的整数倍;进入交收月,交易单位为25吨,每次订货或者销售的数量必须是25吨的整数倍;
(十一) 最小变动价位:10元/吨
(十二) 交收单位:25吨。交收数量必须是25吨的整数倍,交易商应在交收月第一个交易日(不含该日)以前主动补足订货或者转让相应的合同,否则中心有权进行强制转让或采取其它相应措施,以保证顺利交收。
(十三) 交易手续费:5元/吨
(十四) 交收手续费:15元/吨
(十五) 每个交易席位单个合同最大订货量:5千吨
(十六) 交收溢短:±5吨
(十七) 包装要求:原厂包装
(十八) 交收品牌或生产厂家:本中心认定的热轧不锈钢生产厂商共三家: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宝钢不锈钢分公司(仅限于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酸洗的产品),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不锈钢为基准,其他生产厂家生产的不锈钢与基准厂之间实行升贴水,本合同执行的升贴水标准(单位:元/吨)如下:
宝钢不锈钢分公司 (仅限于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酸洗的产品) 0
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 0
(十九) 交收地点:本中心的指定交收仓库
(二十) 是否可转让:可在本中心交易商之间转让
以上交易商品一经成交,则视为交易双方签订了以该商品约定条件为主要条款的电子交易合同,成交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按照所约定的条件履行电子交易合同。
交易商可以交易以上交易商品,也可以向本中心申请交易其它交易商品。
特此通知。
无锡市不锈钢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