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锭交收详细说明
一.相关要求
1.标准及质量等级:
标准品:锡锭,符合国标GB/T 728-2010 Sn99.90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0%。
替代品:锡锭,符合国标GB/T 728-2010 Sn99.90A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0%;Sn99.95A、Sn99.95A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5%;Sn99.99A牌号规定,其中锡含量不小于99.99%。
交收货物须附有锡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须注明“此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卖方公章。
2.计量方式:抄牌(按原包装标签或标识净重量)。
3.包装:
1〉原厂包装,特殊情况下可在本中心授权下由中心指定交收仓库重新打包,要求标签或标识清晰;
2〉货物过磅净重不低于标签或标识净重的99.8%
4.交收品牌或生产厂家:
本中心认定的锡生产厂商如下:
1,赣州市正浩锡业有限公司(“金龙牌”)
2,江西赣锡工贸有限公司(“赣锡牌”)
3,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云坤牌”)
4,江西新南山科技有限公司(“南锡牌”)
5,马鞍山市伟泰锡业有限公司(“振伟牌”)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YT牌”)
7,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云亨牌”)
8,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海牌”)
9,个旧市凯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云象牌”)
10,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YS牌”)
11,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锡牌”)
12,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汇金牌”)
交收等级及升贴水如下:
国家 | 生产厂家 | 牌号 | 单包重量 | 升贴水 |
中国 | 赣州市正浩锡业有限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江西赣锡工贸有限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个旧市富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100元人民币/吨 |
中国 | 江西新南山科技有限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马鞍山市伟泰锡业有限公司 | Sn99.95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 Sn99.90A | 0.9吨~1.1吨 | 800元人民币/吨 |
Sn99.90AA | ||||
Sn99.95AA | ||||
中国 | 云南乘风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Sn99.95AA | 0.9吨~1.1吨 | 300元人民币/吨 |
中国 | 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300元人民币/吨 |
中国 | 个旧市凯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Sn99.95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个旧市自立矿冶有限公司 | Sn99.95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Sn99.90AA | 0.9吨~1.1吨 | 0 |
中国 | 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Sn99.95AA | 0.9吨~1.1吨 | -250元人民币/吨 |
锡单包重量超出上述范围的不可用于交收。
5.交收单位和交收溢短:
交收数量必须是1吨的整数倍。
交收溢短:交收数量小于或等于6吨,溢短不超过±0.2吨;交收数量大于6吨,溢短不超过±3%。
二.入库注册仓单时间:
〈1〉最后交易日前第5个交易日以前,卖方交易商须做好货物入库准备;
〈2〉最后交易日前第3个交易日以前,卖方交易商须办理完成货物入库;
〈3〉最后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结算前,卖方交易商须完成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仓单注册。
三.交收过程:
1.货物入库前,交易商向本中心交收部提交《货物入库申请表》、质保书、货物明细。
提交的质保书须是原件及复印件若干份(复印件的数量由交收部根据货物的数量确定),质保书原件及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卖方公章(没原件的须注明“此质量证明书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中心保留与生产厂家核实质量保证书的权利);与质量保证书同时提交的还有货物的明细,也须加盖卖方公章及注明“我公司保证以上提供的数据资料与厂家提供的原始数据资料一致,且真实有效”的字样。
2.本中心审核同意后,向指定交收仓库发出《入库通知单》。
3.货物入库完毕且验收无误后,指定交收仓库向卖方交易商开具本中心统一印制的《存货凭证》。货物入库验核时,交易商应到指定交收仓库监收;如不到库监收,视为交易商同意指定交收仓库验核结果。
4.指定交收仓库将《存货凭证》送交本中心确认,中心为卖方交易商办理仓单注册。
5.本中心完成交收配对后,为买方交易商签发《提货凭证》。
6.买方交易商凭本中心签发的《提货凭证》、提货人身份证至指定交收仓库办理货物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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